相关题目
21.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在业扩办电服务过程中,对容缺受理的客户,及时联系客户,告知客户需补充提交的资料清单,请客户及时将需补充提交的材料送到营业厅。
20.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业扩办电服务过程中,不准违规在验收接入环节向客户收取类似环境监测费、低压电缆试验费、调试费等国家明令取消的名目费用,或自立材料费、手续费等收费项目。
19.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不准违反业扩办电环节监管时限规定,拖延客户办电进度,拒绝、推诿客户办电咨询。
18.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承揽客户工程,搭车推广与办电无关的业务。
17.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收到用户用电申请相关信息后,应主动告知客户办理程序、服务时限及注意事项,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业务办理受阻的,向客户做好解释说明。
16.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不准协助、引导客户在非正规渠道充值或交纳电费。
15.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不准在催收电费时,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1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中规定的理解:为了方便客户交费,部分偏远地区可实施"走收"服务,可利用微信、个人账户等方式代收客户电费,但不得通过刷卡套现等方式截留、挪用客户电费。
13.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中规定的理解: 为了保障电费指标完成,基层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垫付电费,但在垫付电费后系统显示客户缴费正常状态下,不得对客户实施欠费停电。
12.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23〕48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一线员工供电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以停代催"属于简单直接的催缴电费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