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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辆管理电〔2017〕168号:建立监测设备故障信息报告制度。当发现监测设备被外物击打或设备部件出现侵线、丢失等上述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时,铁路局车辆(动车)调度须在30分钟内向总公司车辆(动车)调度报告。
运辆管理电〔2017〕168号:加强监测设备状态监控管理。各铁路局应采取措施,确保及时掌握监测设备工作状态,第一时间发现设备故障并判断故障类型,启动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限速、拦停等行车组织措施,确定故障排查方案,确保行车安全。
运辆管理电〔2017〕168号:各铁路局应加大设备补强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前完成监测设备远程视频监控功能补强建设,补强计划须于12月15日前网传车辆部车辆综合管理处邮箱。
运辆管理电〔2017〕168号:完善监测设备功能。车辆部将继续组织完成各监测设备故障远程诊断和自动报警功能,组织建立监测设备状态监控平台,最大限度实现第一时间远程判断故障类型。
运辆管理电〔2017〕168号:各铁路局要高度重视车辆监测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根据规则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修订完善监测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运辆管理电〔2017〕168号:按照《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301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定,各铁路局应建立设备故障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危及行车安全故障的处置方案。
运辆管理电〔2016〕2769号:各铁路局要继续组织开展设备接地、防雷技术研究,不断完善车辆轨边设备接地、防雷技术手段,提高设备安全性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运辆管理电〔2016〕2769号:新增轨边设备要根据设备技术条件,结合当地雷暴日数、周边环境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设备防雷设计。
运辆管理电〔2016〕2769号:对接地、防雷装置技术状态不良的设备进行集中整治,恢复接地、防雷装置性能状态。补强建设和整治计划于12月8日前网传车辆部车辆综合管理处邮箱。
运辆管理电〔2016〕2769号:2016年年底前,路局组织对没有接地、防雷措施的轨边设备进行补强建设,确保设备接地、防雷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