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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超过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的,或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作业环境改变导致风险防控措施失效的,作业许可证可继续使用。
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中止作业,直接撤离现场。
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现场监护人无权核查相关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书。
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佩戴明显标识。
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特殊作业可以实行巡查监护。
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情况复杂的受限空间作业(含无氧作业)、一级吊装作业、非常规作业,应由基层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作业现场“双监护”。
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作业许可证可以由审批人于作业前不在现场签字生效。
依据《胜利油田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对作业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如( )。
依据《胜利油田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作业时,作业现场应配置便携式或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应立即( );对现场进行处理,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