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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平台上有作业人员时,车辆移动速度不得超过20km/h,平台上人员作业时,严禁移动车辆;平台升降、旋转时严禁作业人员上、下作业平台;作业平台严禁超载、偏载;严禁使用平台顶、拽固定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在作业平台上控制车辆移动时,必须取得操作权限,并与司机做好联控。
716.起重机、作业平台使用时,应指派胜任人员担任现场指挥,指定专人防护,防止工作装置刮碰接触网立柱、信号机柱等设备。
715.轨道作业车上安装的起重装置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国铁集团有关规定,起重装置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714.运送散件物料的平车应有侧板和端板,插销、锁件应齐全有效,散件物料应用牢固的箱(袋)包装,并锁定。
713.路基处理车作业时,切入、切出地段,轨枕外侧1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712.路基处理车施工地段线间距不得小于4.3m,小于4.3m时,必须提前采取拨道等措施满足作业要求,作业时邻线限速50km/h,挖掘和夯实装置严禁侵入邻线建筑限界。
711.大修列车作业时,大修列车机组由机车或大功率轨道车牵引运行,作业时自运行。
710.换轨车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金属工具应远离电磁滚筒,防止工具吸附造成人身伤害。钢轨切入、切出时,操作人员远离车辆,防止钢轨回弹造成人身伤害。
709.换轨过程中,原则上车辆不得退行;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专人指挥,且速度不得超过5km/h。车辆前方安排专人检查扣件、螺栓及安全钉的摘除,防止遗漏。车下操作人员随时注意新、旧轨入槽状态,遇紧急情况立即采取停车措施。
708.清筛机清筛时应及时测量线路水平、高程、横距,发现偏差及时调整清筛机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