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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1m,设有避车台(洞)的桥梁(隧道)应进入避车台(洞)避车。
750.步行上下工时,不得在道床范围内行走,注意前后瞭望;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与驻站联络员联控确认,执行“手比、眼看、口呼”,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749.机动车驾驶员,班前应充分休息,遇降雪、降雾等恶劣天气出车时,必须经段分管副职审批。
748.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处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备停机检修或处于封存停用状态时应设置设备状态标识。
747.参加营业线施工的业务外包人员应由正式职工带领,可以单独上道作业,不得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含小车),不得担任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安全防护员和带班人员等工作。
746.尽量减少单岗作业,必须单岗作业时,应配备便携式实时监控设备,明确作业人员走行径路和站位(道口看守人员除外)。
745.作业通道钢支架(钢横梁)承载力不足、步行板破损的应及时整治,整治前在相应位置喷涂黄色警示标识,防止作业人员坠落。
744.长隧道、特长隧道内作业时,应配备移动式或便携式一氧化碳、氧气监测报警仪,作业时安排专人监测一氧化碳、氧气指标,满足条件方可作业,并做好记录。
743.所有上道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防护服。
742.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用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记录备案;业务外包用工由业务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安全培训,用工单位可提供师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