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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各单位应将运检抢一体化网格驻点等长期合作的外包人员纳入班组化管理,统一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日活动。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规定:外包人员安全准入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向承包单位申请变更。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规定:外包人员的安全准入信息在公司范围内共享共用、保持唯一。允许未经安全准入人员进入现场作业。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规定:劳务外包或劳务分包的合同,应明确承包单位需自行完成劳务作业,承包单位不得再次外包。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需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工作负责人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企业进行生产过程中,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权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各地市公司级单位按照“谁使用、谁复核”原则,对外包人员准入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并在平台中保留审核记录。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短期临时参与土建辅助工作的人员、参与抢修的厂家人员,可采用移动APP开展现场安全准入考试、录入安全准入信息(录入信息同一般作业人员),经发包单位(或设备运检单位)批准后,完成临时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