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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外包单位在同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被省公司或地市公司级单位查处2起Ⅰ、 Ⅱ类严重违章,责任主体均为总包单位人员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强制退出本项目或更换项目负责人等措施;责任主体均为分包单位人员的,分包单位可不退出本项目实施。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外包单位在一个准入周期内被省公司查处3起Ⅰ、 Ⅱ类严重违章,或因严重违章被2家地市公司级单位纳入Ⅰ级负面清单,纳入省公司Ⅰ级负面清单,在公司系统内取消安全准入资质,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外包单位在一个准入周期内被同一家地市公司级单位查处3起Ⅰ、 Ⅱ类严重违章,纳入地市公司级单位Ⅰ级负面清单,在该地市级公司单位取消安全准入资质,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外包单位在一个准入周期内被省公司查处2起Ⅰ、 Ⅱ类严重违章,或因严重违章被2家地市公司级单位纳入Ⅱ级负面清单,纳入省公司Ⅱ级负面清单,在公司系统停工整顿一周,省公司对其开展警示约谈。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外包单位在一个准入周期内被同一家地市公司级单位查处2起Ⅰ、Ⅱ类严重违章,纳入地市公司级单位Ⅱ级负面清单,在该地区停工整顿一周, 由所在地市公司级单位对其开展警示约谈。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外包单位安全工器具应进行统一注册、赋码管理,全面掌握其入网源头和试验检测情况。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加强劳务分包人员动向核实,严控劳务分包人员跨单位频繁流动,严防劳务分包人员擅自开展作业。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开展新入场作业人员“面对面”逐一核实,及时清退与人员报审情况及准入状态不符的作业人员。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各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将公司安全制度文件、事故案例、违章通报等传达至外包单位,并督促、指导其同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苏电安委会〔2023〕 20号)规定,各单位应将运检抢一体化网格驻点等长期合作的外包人员纳入班组化管理,统一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