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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依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依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高危和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依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体现自救互救和后期处置等特点,并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2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评估。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半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应当成立包括工艺、设备、安全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