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17、 无住所个人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收入额时,对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问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解析: 本题考察学员【无住所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收入计算】知识点的掌握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第二条2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问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题目
单选题
9、 小明2019年3月开始就读于成人专科院校,2020年2月因身体状况,休学2个月,小明2020年继续教育不可以全年抵扣。
单选题
8、 “五险一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单选题
7、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单选题
6、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单选题
5、 小明和父母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小明和其父母可以共同抵扣专项附加扣除。
单选题
4、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单选题
3、 李军在2021年1月入职,预扣预缴2021年6月工资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
单选题
2、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伍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伍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单选题
1、 预缴申报时,合伙企业有多个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合并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单选题
20、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包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