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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 号)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 )或者( )等其他形式替代。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20〕151 号)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银行账户原则上按( ),或者( )范围开立。
《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 2020 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 号)规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各单位应遵照责任落实、过程监督、信息反馈等要求,统筹国网“e 安全”管理系统应用一体化,实现农民工工资( ),保证足额、按时支付。
《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 2020 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 号)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输变电工程现场造价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19号),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标准化要求配齐现场造价人员,现场建设( )等应包含造价管理相关内容,确保职责到位,推进“量、价、费”管控到位。
《国网基建部关于印发 2020 年基建技经专业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基建技经〔2020〕13 号)规定,坚持( )造价管理原则,持续深入推进造价管理“八个转变”,通过标准化建。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 号),未完成满足招标深度要求的( )编审的项目,不得开展施工招标工作。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 号),规范现场人员管理系统费用计列,根据实际工程特点,选用适用的配置模块组合方式,严格按照对应的( )、( )进行计列。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 号),业主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物资等单位、部门开展( )“三量”核查工作,确保“三量”核查一致。
按照《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基建技经〔2019〕61 号),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按( )或( )等方式开展分部结算。
按照《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化工作大纲(试行)》(基建技经〔2019〕18号)规定,工程结算应以实际竣工投产为前提,严禁未投先结、虚假结算;各单项工程的结算工作计时起点应与( )时间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