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根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暂行细则》险性安全事件以上,由集团在调查组成立之日起()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报告,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
按照运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损失及对运营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运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
坚持“()”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防止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坚持“()”原则,运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定性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性质和情节对责任者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运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性质、情节严重的,按规定逐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开展后续事故(事件)调查,运营生产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事件)事发单位以及OCC必须做好事故(事件)发生原因和处置过程等基础信息的收集及现场取证工作,并在事故(事件)初步处置完毕后2小时内向安全管理部上报书面()
A类事件(险性事件)按照集团《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暂行细则》由集团安质委组织调查。15个工作日内形成技术分析报告,形成技术分析报告后的()个工作日内报送集团公司。
事故(事件)发生部门(中心)应当于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小时内将事故(事件)自查报告并会同其他补充资料(工作日志、运行图、系统检测报告、设备分析报告、现场照片等)上报事故(事件)调查组,
运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内部报送实行“()”制度。发生运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行车调度及邻近车站、相关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按下列规定立即口头报告:
运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基本原则:()。
()是运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定性定责的主管和决策机构,总体负责组织运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定性、定责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