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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驻地后,救护队指战员休息好后应立即对所有救护装备、器材进行认真检查和维护,恢复到值班战备状态。
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救护人员应先寻找休息地点,按事故类别整理好所需装备,做好救护准备。
救护队出动后,应向主管单位及上一级救护管理部门报告出动情况。在途中得知矿山事故已经得到处理,出动救护队可直接返回。
当矿山发生火灾、瓦斯或矿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时,待机小队应随同值班小队出动。
救护队接警后必须在2 min内出动,不需乘车出动时,不得超过1 min;按照事故性质携带所需救护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救护队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人数、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值班指挥员报告。
中队除参加大队组织的综合性演习外,每月至少进行1次佩用呼吸器的单项演习训练,并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高温浓烟演习训练,每次演习训练佩用呼吸器时间不少于4h。
救护队的日常训练不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训练
救护队新队员培训内容:矿山救护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矿井生产技术、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爆破安全技术、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矿山救护技战术理论、矿井灾变事故的处理、矿山救护技术操作、矿山救护装备与仪器的使用和管理、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等。
中队副职、正副小队长培训内容:矿山救护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矿山救护个人防护装备、矿山救护检测仪器的使用与管理、矿山救护技战术、矿井通风技术理论、矿山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