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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察时,在灾区内发现遇险人员应立即救助,并将他们护送到新鲜风流巷道或井下基地,然后继续完成侦察任务。发现遇难人员应逐一编号,并在发现遇难、遇险人员巷道的相应位置做好标记;同时,检查各种气体浓度,记录遇难、遇险人员的特征,并在图上标明位置。
侦察时,应首先把侦察小队派往遇难人员最多的地点。
侦察行进中,在巷道交叉口应设明显的标记,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对井下巷道情况不清楚时,小队应按原路返回。
救护侦察时,应探明事故类别,范围、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和位置,以及通风、瓦斯、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等情况
救护队返回到井下基地时,必须至少保留5 MPa气压的氧气余量。在倾角小于或等于15°的巷道行进时,将三分之二允许消耗的氧气量用于前进途中,三分之一用于返回途中。
救护队有义务协助事故调查,在满足救援的情况下应保护好现场,在搬运遇难人员和受伤矿工时,矿灯等随身所带物品可不运送。
对长期困在井下的人员,应避免灯光照射其眼睛,搬运出井口时应用毛巾盖住其眼睛。
在窒息区域内,特殊情况下指战员单独行动
在窒息或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的灾区侦察和工作时,小队长应每隔20 min检查一次队员的氧气压力、身体状况,并根据氧气压力最低的1名队员来确定整个小队的返回时间。如果小队乘电机车进入灾区,其返回安全地点所需时间应按步行所需时间计算。
在窒息或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的灾区侦察和工作时,应定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观察风流变化,佩用或不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地点由现场指挥员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