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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化妆品经营者履行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经营者表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化妆品是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收缴其经营的上述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可免除行政处罚。
单选题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的,由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单选题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令约谈和整改情况纳入其信用档案。
单选题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者全身心的损害。
单选题
进行化妆品抽样检验,应当支付抽取样品的费用。
单选题
化妆品注册人设立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管理经验。
单选题
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受托生产企业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单选题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单选题
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向备案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单选题
普通化妆品备案人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形式审核符合要求的产品准予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