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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并保持畅通,发现或者获知存在安全漏洞后,应当立即评估安全漏洞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及时对安全漏洞进行验证并完成修补。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发现风险隐患可能对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向地方政府报告。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自评估和检查评估制度,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网络上线前,电力企业应当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开展第三方安全测试。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风险预判工作,评估投入使用后可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形成评估报告。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报送工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认定结果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地方政府。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是本单位网络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网络包括电力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及通信网络设施。
依据《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1号),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依据《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1号),电力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违规情况向行业进行通报,对影响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行为的处理情况,向电力系统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