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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网络安全从业人员考核和管理,建立与网络安全工作特点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做好全员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注意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本单位网络安全运行状况、安全态势,及时处置网络安全威胁与隐患,定期向行业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并保持畅通,发现或者获知存在安全漏洞后,应当立即评估安全漏洞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及时对安全漏洞进行验证并完成修补。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发现风险隐患可能对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向地方政府报告。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自评估和检查评估制度,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网络上线前,电力企业应当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开展第三方安全测试。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风险预判工作,评估投入使用后可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形成评估报告。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报送工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认定结果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地方政府。
依据《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电力企业是本单位网络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