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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包括使用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项目设置独立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应当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完好状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时,吊物可以短时间超出施工现场。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平衡臂可以在建筑物上方回转。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禁止擅自在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作业前,拆装单位应对拟安装和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拆装单位应当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拆装单位资质,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拆装单位应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或拆卸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