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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要建立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完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设计应避免增加市场主体间的交叉补贴
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原则上,电网阻塞断面多的地区,宜选择分散式电力市场模式起步;电网阻塞断面少且发电侧市场集中度高的地区,宜选择集中式电力市场模式起步。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规则中明确除计划电量执行政府确定的价格外,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也可适当干预。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规则中明确市场主体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规则中信息披露部分将市场信息分为社会公众信息、市场公开信息 和私有信息。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规则所称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双边协商交易原则上不进行限价。集中竞价交易中,为避免市场操纵以及恶性竞争, 可对报价或者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规则所称电能量交易包括集中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两种方式。其中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滚动撮合交易和挂牌交易三种形式。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规则所称根据交易标的物执行周期不同,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包括年度(多年)电量交易、月度电量交易、月内(多日)电量交易等针对不同交割周期的电量交易。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规则所称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 容量等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