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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也纳入市场化交易范围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做好跨省跨区送受电中长期合约签订工作,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等方式签订一年及以上中长期合同,条件不允许可不约定分时曲线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引导新能源项目10%的预计当期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竞争上网,市场化交易部分计入全生命周期保障收购小时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新能源项目与电网企业、用户、售电公司签订长周期(如20年及以上)差价合约参与电力市场
《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中鼓励市场主体分时段约定电量电价。起步阶段,对时段划分数量不做强制要求,区分为峰、平、谷段签订即可,也可以分成六段到十段
《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可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分时段
电力中长期合同。
《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中鼓励2021年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目标,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70%
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根据市场发育程度、市场主体成熟度和计量设施情况,电力现货市场中,可采用发电侧单边申报量价的方式,采用负荷预测曲线作为需求,用电侧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
中长期交易可以实物合同、差价合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签订
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各类跨省跨区中长期优先发电合同和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合同双方,均需提前约定交易曲线作为结算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