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单位( )应当支持和保障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依法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题目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配合监督抽查,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材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可从事短期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若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平等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