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下列属于Ⅰ类安全红线的有:
答案解析
解析:
接下来,我们逐个分析选项:
A选项(关键行车岗位和相关作业人员当班饮酒):这一行为直接威胁行车安全,因为饮酒可能影响人员的判断力和反应速度,从而增加事故风险。根据安全红线管理的原则,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严重违规,因此很可能被归类为Ⅰ类安全红线。
B选项(施工负责人无计划安排施工作业):无计划施工意味着缺乏必要的准备和监管,可能导致施工过程中的混乱和安全风险。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安全管理和作业流程的基本原则,因此也应被视为Ⅰ类安全红线。
C选项(擅自关闭、损坏或切除行车安全装备,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这种行为直接破坏了行车安全的基础设施和信息完整性,对行车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它同样符合Ⅰ类安全红线的定义。
D选项(临时停车擅自组织乘降):虽然这种行为也可能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但相比之下,它可能更多涉及作业流程违规,而不是直接威胁行车安全的重大违规行为。在《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中,它可能不被视为最严重的Ⅰ类安全红线行为。
综上所述,A、B、C三个选项均涉及直接威胁行车安全的重大违规行为,符合Ⅰ类安全红线的定义。而D选项虽然违规,但可能不属于最严重的违规类别。
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相关知识点:
Ⅰ类红线含当班饮酒等情
相关题目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触碰Ⅱ类安全红线的作业人员,内部待岗 3 个月,由段进行培训,对考试不合格或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不得()或其他()和()安全的运输生产关键岗位。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触碰Ⅱ类安全红线的管理人员,视情形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段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履职督查问责,依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对不能胜任或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应予以()、()、()等组织处理,或者撤职及以上的企业纪律处分。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触碰Ⅰ类安全红线者,应给予(),并()。
《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按照等级分为()、(),对触碰者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21]270 号规定,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初起动,列车客运人员发现危及旅客安全或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呼叫司机停车。呼叫用语为“(),请立即停车。()报告”。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办法》铁安监[2022]130号规定,凡发生火灾事故,应本着()不放过、()不放过、()不放过、()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严肃处理。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办法》铁安监[2022]130号规定,货物堆码不得()消防车通道,不得()、()、()消防设施和器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办法》铁安监[2022]130号规定,为扑救列车火灾,车站站长有权调用站区各单位的()、()、灭火器材和()。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办法》铁安监[2022]130号规定,机车、()、()、()及其他()配备的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办法》铁安监[2022]130号规定,旅客列车工作人员,以及车站客货运工作人员、机车乘务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