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普速旅客列车车门管理规定》的通知(上铁客〔2015〕369号)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不使用安全踏板( )。
答案解析
解析:
A. 车厢与站台间隙过大:
解析:当车厢与站台之间的间隙超出正常范围,使用安全踏板可能反而增加旅客跌落的风险,或者因踏板无法稳定放置而失去作用。因此,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使用安全踏板是合理的。
B. 车厢与站台落差过高:
解析:落差过高时,安全踏板可能无法有效桥接车厢与站台之间的高度差,反而可能成为安全隐患。因此,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使用安全踏板也是基于安全考虑。
C. 低站台:
解析:低站台意味着车厢与站台之间的高度差较小,旅客上下车相对安全,无需使用安全踏板。这是基于站台设计特点而制定的规定。
D. 临时双开车门组织乘降,增开的车门:
解析: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为了加快旅客乘降速度,可能会临时增开车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时间紧迫且可能已有其他安全措施(如人工引导、警示标志等),可以不使用安全踏板。
综上所述,ABCD四个选项都是根据《普速旅客列车车门管理规定》中对于不使用安全踏板情况的合理规定。每个选项都基于特定的安全考虑或实际操作需求,因此选择ABCD作为正确答案。
相关知识点:
普速车门啥情况可不设踏板
相关题目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软席、硬席乘车证单程或往返一次有效,但中途可以下车。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铁路乘车证仅限铁路职工使用。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规定,事故的处理情况,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由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规定,铁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救援工作。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规定,事故造成中断铁路行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先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规定,事故发生后,列车司机或者运转车长必须立即停车,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规定,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规定,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规定,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规定,本条例适用于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