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按照等级分为Ⅰ类、Ⅱ类,对触碰者分别采取()的处理方式。
答案解析
解析:
理解题目背景:题目提到的是《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南客安〔2022〕10号规定中关于南京客运段安全红线的分类和处理方式。
理解问题的核心:我们需要基于这个规定,判断对触碰Ⅰ类、Ⅱ类安全红线者应采取的处理方式。
分析选项:
A选项(不同):这个选项意味着对触碰Ⅰ类、Ⅱ类安全红线者将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这符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即不同等级的问题应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B选项(相同):这个选项意味着无论触碰哪类安全红线,处理方式都相同,这与分级管理的初衷相悖。
C选项(同等):此选项与B选项意思相近,都表示处理方式的一致性,同样不符合分级管理的原则。
D选项(视情况):虽然这个选项看似灵活,但题目已经明确规定了安全红线的等级,并询问的是对这两类触碰者的处理方式,因此“视情况”并不准确。
综上所述,A选项(不同)最符合题意,因为它体现了对不同等级安全红线触碰者采取不同处理方式的分级管理原则。
因此,答案是A(不同)。
相关知识点:
触碰安全红线处理方式不同
相关题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43号规定:各单位应利用好现有无线对讲机充电箱(柜),满足音视频记录仪集中充电的需求。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42号规定:对涉及疑难复杂事件,可能引发涉法信访案件等的,保存期限为永久。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41号规定:对涉旅客失信行为、旅客伤害或关系旅客和工作人员权益的,音视频内容保存期限一般应不少于1年。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40号规定:对涉及站车安全、站车交接分歧、旅客投诉的,音视频内容保存期限一般应不少于360天。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9号规定:对乘务时间较长,电池续航能力不能满足岗位摄录要求的,客运乘务单位应增配备用音视频记录仪或备用电池。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关于公布《客运站车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18〕237号规定:禁止使用音视频记录仪拍摄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旅客人身伤亡,除规定的免责情况外,如果铁路运输企业能够证明人身伤亡是由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是指路外伤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