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铁运[2012]319号)规定,属于旅客自身责任的,由()承担相关费用。
答案解析
解析:
首先,我们来审视题目中的关键信息:
题目引用了《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铁运[2012]319号)。
询问的是在旅客自身责任导致的情况下,谁应承担相关费用。
接下来,我们逐个分析选项:
A. 旅客:根据常识和法规逻辑,如果伤害或损失是由旅客自身行为导致的,那么相关费用应由旅客自己承担。这个选项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B. 第三人:第三人通常指的是与事件无直接关联但可能因某种原因涉及进来的外部个体。在此情况下,伤害或损失是由旅客自身导致的,与第三人无关。
C. 车站:车站作为服务提供者,在旅客自身责任导致的情况下,通常不承担相关费用。车站的责任主要集中在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务环境。
D. 列车:同样,列车作为运输工具,其责任也不包括承担由旅客自身行为导致的伤害或损失费用。
综上所述,根据《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各选项的分析,我们可以确定,在旅客自身责任导致的情况下,相关费用应由旅客自己承担。
因此,正确答案是A:旅客。
相关知识点:
旅客自身责任费用自己担
相关题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铁路线路、铁路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职工与其他人员勾结犯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对铁路的管理和保护,定期检查、维修铁路运输设施,保证铁路运输设施完好,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发生铁路运输合同争议的,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只能通过调解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因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责任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无人领取的货物由铁路运输企业变卖后,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主席令第32号)规定,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