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7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生产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个别情况除外,必须( )。
A
向附近居民支付赔偿费用
B
公告附近居民
C
报经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D
与居民代表进行协商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夜间施工噪声管理的相关规定。\n\n题干指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存在例外情况。问题是,在允许的例外情况下,必须履行什么程序或义务。\n\n逐项解析选项:\n\nA: 向附近居民支付赔偿费用 \n该做法并非法律规定的前置条件或必要程序。支付赔偿属于民事责任范畴,通常是在造成实际损害后才涉及,不属于施工前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因此不是正确答案。\n\nB: 公告附近居民 \n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夜间施工情形下,施工单位应当公告附近居民。这是法定的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目的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减少纠纷。因此该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答案。\n\nC: 报经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n虽然某些地方性法规可能要求备案或许可,但根据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夜间施工的例外情形主要是“抢修、抢险作业”或“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等特殊情况,重点在于公告义务,而非一律要求行政审批。因此该项并非普遍适用的强制程序,表述不够准确。\n\nD: 与居民代表进行协商 \n协商并非法律明文规定的必经程序。虽然实践中为减少矛盾可能会进行沟通,但法律并未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因此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n\n核心知识点:\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n\n综上,正确答案是 B:公告附近居民。
相关知识点:
市区夜间施工要公告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