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煤炭( )许可证的矿( )为单位。
答案解析
解析:
首先,我们来看题目中的关键信息:“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煤炭( )许可证的矿( )为单位。”这里主要考察的是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基本依据。
接下来,分析各个选项:
A. 生产:煤炭生产许可证是煤矿进行煤炭开采和生产的必要证件,它代表了煤矿具备合法生产煤炭的资格和能力。因此,以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为单位进行生产能力核定是合理的。
B. 采矿:采矿许可证虽然也是煤矿开采的必要证件,但它主要关注的是开采权,而非生产能力。因此,以采矿许可证为单位进行生产能力核定不够准确。
C. 安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证件,但它并不直接代表煤矿的生产能力。因此,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单位进行生产能力核定也不合适。
综上所述,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应当基于煤矿的生产能力,即煤矿合法生产煤炭的资格和能力,这通常由煤炭生产许可证来体现。因此,正确答案是A选项“生产”。
所以,这道题选择A选项“生产”是因为它准确地反映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基本依据,即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
相关题目
1719 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 )
1718 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 )
1717 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 )
1716 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1715 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1714 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煤矿企业要妥善遣散从业人员,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发还职工工资,发放遣散费用。 ( )
1713 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进行拍卖的,应当按照新建矿井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
1712 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
1711 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 )》之规定,关闭的煤矿,要拆除矿井生产设备和通信设施;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
1710 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对煤矿无证或者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