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答案解析
解析:
首先,理解题目背景:《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了某种条件下,矿井应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这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特别是针对可能导致水害的因素。
然后,我们逐个分析选项:
A选项(地质构造):地质构造主要描述地壳或岩石圈中岩石的排列和组合方式,虽然对水害有一定影响,但并非该规定所特指的条件。
B选项(煤层形态):煤层形态主要描述煤层的形状、厚度等特征,与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的直接关联性不强。
C选项(水文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是指地下水的存在、运动及其与岩石圈相互作用的条件,它直接影响煤矿开采中的水害风险。该选项直接对应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二条中提到的,需要针对复杂情况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的条件。
最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二条的具体内容,可以确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是规定中特指的情况,这些矿井需要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因此,正确答案是C(水文地质条件)。
相关题目
1795 煤矿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 )
1794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
1793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 )
1792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 )
1791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发现煤矿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 )
1790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 )
1789 煤矿企业矿长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企业擅自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 )
1788 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不需要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 )
1787 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首次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岗位从业人员可以直接上岗作业。 ( )
1786 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使从业人员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