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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73号)规定,所有旅客列车车票原则上都实行“团优”政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73号)规定,对团体常客户可提供“20 免 1”团体票优惠政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73号)规定,通过“12306 语音平台”提报时,客服代表对订票人及实际乘车人进行身份信息登记;而通过“上铁 12306”移动客户端提报时无需录入实际乘车人身份信息等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73号)规定,通过资质审核的团体客户网上办理团体票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支付票款的订单将被保留至开车前48小时,超过该时间将自动取消。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73号)规定,通过办票资质审核的团体客户登陆团体票网站,提交团体车票订单,可预订全国各次旅客列车车票(进港列车除外)。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铁路乘意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6〕138号)规定,乘意险所负责的旅客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包含旅客整容或器官移植费用、旅客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费用、旅客疗养或康复治疗费用等。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铁路乘意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6〕138号)规定,旅客开始旅行后,铁路不再受理乘意险退保业务。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铁路乘意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6〕138号)规定,旅客获得乘意险医疗费用给付后,其在之后的客伤处理中,不能再重复主张同一医疗费用项目的赔偿。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铁路乘意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6〕138号)规定,旅客提前乘车,列车上未办理补签手续,提前所乘区间属于原所购乘意险的保险范围。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铁路乘意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6〕138号)规定,旅客所购乘意险的保险区间应与所购车票的乘车日期、车次和发到站完全一致,旅客在列车上要求延长旅行或在发站之前的车站上车的,则延长区间或上车站至发站区间均不属于原所购乘意险的保险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