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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可燃性粉尘云持续、长期或频繁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被称为爆炸性粉尘环境20区。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0类危险区、爆炸性粉尘环境20区和储罐内有可燃介 质的罐顶、罐壁,不具备动火作业条件时,严禁动火作业。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作业方案,明确监护人进行现场作业的统一指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同一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可以共用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
按照《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公示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0】77号)规定,对于区域内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重大变更、高风险作业等,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按照《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公示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0】77号)规定,利用信息门户网、电子屏、公示栏、公告牌等各种载体进行安全公示。
按照《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公示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0】77号)规定,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现场设置公告栏。
按照《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公示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0】77号)规定,对于有重大风险的直接作业,公示JSA分析识别出的主要风险、管控措施及负责人等。
按照《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公示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0】77号)规定,苯、硫化氢、甲醛、氨等高毒场所检测结果至少每月更新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