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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浓雾、暴雨、雷电 等恶劣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在设备或管线上进行特级动火作业时,设备内应保持负压条件。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在存有纯氧或受热分解爆炸、自爆的物料管线和设备设施上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在生产装置运行不稳定的情况下,视情况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 电动工具属于动火作业。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不属于动火作业。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动火作业前,申请人员应至少在作业前一周发起申请,并同步提报作业方案。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按照《胜利油田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1号)规定,可燃性粉尘云持续、长期或频繁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被称为爆炸性粉尘环境20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