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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托架的安装位置、节点连接形式、支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长度不应小于( )。(GB50573 -2010 第8.6.3条)
843.除水器组装块的支承(平放搁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长度不宜小于( )。(GB 50573-2010 第8.5.3条)
842.水槽工程当采用分片或分段预制时,预制场地的地坪应坚实平整,不得产生下沉。底模应平整,应采取措施保证底模与侧模垂直,单块构件底模的平整度偏差应不大于 。( GB50573-2010 第7.1.3条)
841.筒壁混凝土拆模后如发现半径偏差超过允许值时,应查找原因,并在其上各节中逐渐纠正,每节纠正量不宜超过 mm, 且每节内部相邻的两个支架处的半径偏差不宜超过 mm。( GB50573-2010第6.4.5条)
840.环梁底模拆除时其第一节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采用悬挂三角架工艺施工筒壁,拆模时其上节混凝土强度应达到( )以上;刚性环拆模时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 )以上。(GB50573 -2010第6.3.14条)
839.筒壁模板支设应牢固严密。上下层模板采取承插方式时,上层模板插入下层模板的深度不得小于( )mm; 上下层模板间采用其它结合方式时应有可靠的固定和防止漏浆的措施。(GB50573 -2010第6.3.11条)
838. 三角架上的走道板宜采用木质专用脚手板,厚度由计算确定,走道板应铺平垫实。吊篮脚手板的厚度不得小于 ,且应在吊篮的横杆上相互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且应绑扎牢固。(GB50573 -2010 第6.3.3条)
837.斜支柱吊装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斜支柱倒运、起吊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控制混凝土裂缝开展宽度不得大于 。(GB50573-2010第5.5.2条)
836.现浇斜支柱混凝土浇筑采用导管或串筒,混凝土的自由落差不宜大于 ,混凝土应分层浇筑,分层厚度不宜大于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GB50573-2010 第5.4.5条)
835.现浇斜支柱拆底模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并应对斜支柱采取临时支撑加固。支撑斜支柱的架子应在环梁施工完后方可拆除。(GB50573-2010第5.3.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