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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当220V负荷,线路电流小于或等于( )A时,可采用( )供电;当大于( )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6.1.6条)
944.燃气管道放散口应高出屋脊(或平屋顶)( )m以上,且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m,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5.3.3条)
943.需要增压的燃气供应系统尚应设置缓冲装置和( ),并应设置( )装置。(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5.1.2条)
942.当发电机组兼作备用电源时,发电机组应在公共电网故障时自动启动、运行,并宜设置( )自动管理装置。(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4.1.7条)
941.并网运行及并网不上网运行的联供系统,发电机组应与公共电网自动(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4.1.5条)
940.余热利用设备应根据原动机余热参数确定。温度高于( )℃的烟气热量和温度高于( )℃的冷却水热量,应进行余热利用。(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4.3.5条)
939.余热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是直接利用原动机余热进行制冷、热的机组。可分为( )型及( )型冷(温)水机组。(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2.0.13条)
938.燃烧设备间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且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设于地下、半地下及首层的燃烧设备间应布置在靠( )部位。(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3.0.6条)
937.当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不小于( )的燃气作燃料时,燃烧设备间不得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3.0.5条)
936.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第1.0.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