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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使用连续油管替喷作业传输射孔作业, 产层未打开时,下连续油管过程中,应保持地面返液流程畅通,无节流;应控制连续油管内 或环空压力小于起爆压力( )MPa。
34.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取换套管作业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坐岗。 套铣时每小时填写一次坐岗记录;每起下( )应向井内灌注一次压井液,保持液面在井口 位置,并做好记录。
33.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应采用油管传输射孔的井型:一、二、三级井控风险井(特殊工艺要求除外),四级井的( );井斜超过 30°的斜井、斜直井、水平井等油水井;射孔段层间压力差异大(压力系数差值≥0.4)的井;射孔厚度大于 30m 以上、射孔段渗透率≥400mD 的井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32.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起下封隔器等大直径工具时,在油气 层中至油气层顶部以上 300m 井段内,控制起下速度不应超过( )m/s。大斜度井段和水平 井段起下特殊管柱时,应控制起下钻速度。
31.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起完管柱后不连续作业时,应确保井 口处于控制状态;等停期间应下入不少于垂深( )的管柱,关井并监测井口压力;不应在 空井情况下进行设备检修。
33.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起下管柱中防止溢流、井喷的主要技 术措施,起下作业时每起下( )应灌入压井液一次,并记录作业液灌入或返出量一次,并 及时校核灌入量和返出量。
32.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除( )井控风险井以外的作业井, 至少应有一条放喷管线,放喷管线出口应接至距井口 30m 以上的安全地带,出口可以安装 放喷筒、点火器、密闭燃烧装置或液体回收罐。
31.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除( )井控风险井以外的作业井, 至少应有一条放喷管线,放喷管线出口应接至距井口 30m 以上的安全地带,出口可以安装 放喷筒、点火器、密闭燃烧装置或液体回收罐。
30.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电缆传输桥塞(倒灰)、电缆传输爆 炸松扣及电缆传输爆炸切割,电缆起下速度( )。
29.2023 版《大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中规定四级井控风险井不带压作业时电缆防 喷装置的组合形式,采用( )的防喷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