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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站车在办理应急食品交接时,交接单一式二份,签字后站车各留一份。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站车现场工作人员遇旅客询问晚点情况时,应耐心细致回答,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等不负责任言语。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站车现场处置工作人员在答复旅客诉求时,必须严格按照铁路现行规定,不可草率承诺旅客的诉求,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车站遇旅客列车大面积晚点时,要及时采取增开改签、退票窗口,并根据候车室使用情况,加强进站、候车、检票等岗位的作业力量,确保旅客候车乘降秩序安全。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车站要加强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遇旅客列车晚点严重时,要及时联系调派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能力,方便到达旅客的及时疏散。
《上海铁路局客运站车铁路红十字药箱管理办法》(上铁客〔2016〕552号)规定,站车配备的药箱应加锁管理,钥匙由当班客运人员保管。
《上海铁路局客运站车铁路红十字药箱管理办法》(上铁客〔2016〕552号)规定,药箱所配置的药品原则上应为非处方药品。
《上海铁路局客运站车铁路红十字药箱管理办法》(上铁客〔2016〕552号)规定,药箱内的药品、器械使用后,站车客运工作人员应在《用药登记簿》上详细记录药品、器械使用情况和旅客身份信息。
《上海铁路局客运站车铁路红十字药箱管理办法》(上铁客〔2016〕552号)规定,无服务台或客运值班室的小型车站旅客医药箱可放置在站长室。
《上海铁路局客运站车铁路红十字药箱管理办法》(上铁客〔2016〕552号)规定,客运站车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时,不能使用药箱内的药品和器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