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规定,通勤、定期通勤乘车证,有效期间为一个历年。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规定,铁路职工到其他单位驻勤,符合通勤条件的,可按规定使用通勤乘车证。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规定,铁路乘车证仅限铁路职工使用。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规定,探亲乘车证准乘各种旅客列车(国际、旅游列车除外),不能乘坐软席,可以免费使用卧铺。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规定,软席、硬席乘车证单程或往返一次有效,但中途可以下车。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规定,离休干部使用乘车证的乘车席别,按其离休前应享受的席别办理。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规定,符合四年一次探亲条件的职工探亲乘车时,职工供养的配偶、子女与其同行,可共同使用一张探亲乘车证,但其配偶、子女不得单独使用。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劳〔1994〕142号)规定,持用铁路各种乘车证,均不能免费托运行李、搬家物品等。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站车在办理应急食品交接时,交接单一式二份,签字后站车各留一份。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站车现场工作人员遇旅客询问晚点情况时,应耐心细致回答,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等不负责任言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