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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贵州省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贵银发〔2014〕54号),金机构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同一等级按照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其中,B等为: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对标评价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各部门对接的监管部门处(科)室和监管联络员工作事项清单,各部门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汇报工作情况的频度和深度,每( )拜访监管部门不少于一次,准确理解和领会监管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展示省联社“两项评价”各项成果,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提升相关工作事项。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领导小组办公室按( )收集各责任部门“两项评价”任务清单和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实行销号管理,对各责任部门任务清单落实情况、问题整改进度及成效全程跟踪检视、监测,在日常监测中发现工作推进缓慢、监管部门反馈的存在问题或评价指标可能影响评价结果的,及时下发风险预警,提醒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省联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执行组长按( )召开调度会议,执行副组长按月推进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任务清单落实情况、问题整改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人行综合评价提升内容重点包括政务服务、货币信贷、金融稳定、金融统计、会计财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发行、国库、绿色金融、征信管理、反洗钱、金融消保、会计核算、清算服务15个重点领域、( )个评价要素和267个评价指标,具体评价内容以监管部门当年发布为准。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监管履职评价提升内容重点包括内部治理、改革发展、风险防控、行业服务、落实监管要求等5个重点领域、( )个评价要素和162个评价指标。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十四五”期间“两项评价”提升目标,到2025年末,人行综合评价等级为 B级,力争实现人行综
合评价排名全省金融机构前( )名。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对于确属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按( )报告整改进展。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45分(含)至60分为第几级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60分(含)至75分为第几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