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整理导入 AI智能整理导入
×
首页 题库中心 法律实务比赛题库 题目详情
CAAE6390AF800001564D158022141297
法律实务比赛题库
1,150
单选题

24、甲工厂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现在甲工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负债累累,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

A
清偿
B
混同
C
抵销
D
免除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债务消灭的不同方式,特别是“混同”这一概念。我们来逐一分析选项,并通过生动的例子帮助你理解。
### 选项分析
1. **A: 清偿**
- 清偿是指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债权人偿还债务,通常是通过支付现金或其他资产来完成。比如,甲工厂可以用300万元现金清偿对乙公司的债务。
2. **B: 混同**
-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身份的合并,导致债务的消灭。在这个案例中,乙公司兼并了甲工厂,乙公司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因此债务消灭。这就像一个人同时是自己的债主和债务人,债务自然就不存在了。
3. **C: 抵销**
- 抵销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相互抵消来消灭债务。例如,甲工厂欠乙公司300万元,而乙公司也欠甲工厂200万元,那么可以通过抵销的方式,甲工厂只需支付100万元。
4. **D: 免除**
- 免除是指债权人自愿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比如,乙公司决定不再追讨甲工厂的300万元债务,这种情况下债务消灭是因为乙公司的放弃。
### 正确答案解析
在这个案例中,乙公司兼并了甲工厂,导致乙公司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因此根据混同的原则,甲工厂对乙公司的债务自然消灭。所以正确答案是 **B: 混同**。
### 生动的例子
想象一下,你和你的朋友小明一起开了一家餐厅。你借给小明1000元用于餐厅的运营,而小明也欠你1000元的工资。后来,你们决定合并餐厅,成为一个共同的经营体。在这种情况下,你既是小明的债权人(因为他欠你钱),也是债务人(因为你借给他钱)。当你们合并后,这笔债务就消失了,因为你们的身份合并了,这就是“混同”的概念。
法律实务比赛题库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关闭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试题通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试题通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试题通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试题通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试题通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试题通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试题通
使用APP登录
试题通
使用微信登录
xiaochengxu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xiaocheng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