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答案解析
解析:
首先,让我们来分析这道题。
题干描述了一个复杂的家庭继承情况,涉及到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等概念。
A选项: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在这个案例中,二女儿和小女儿都是李某的子女,因此她们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女儿的女儿作为小女儿的直系血亲,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选项: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这也是正确的。代位继承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大女儿先于李某去世,因此她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大女儿应得的遗产份额。
C选项: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这个选项是错误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在这个案例中,小女儿在继承开始前去世,因此她的女儿不是转继承人。
D选项: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这是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题干中提到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因此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BCD。
为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些概念,我们可以用以下例子来联想:
想象一下,一个大家庭里的长辈去世了,留下了房子和存款。这个长辈有三个亲生女儿和一个养子。大女儿先去世,留下一个儿子;小女儿在长辈去世前去世,留下一个女儿。养子虽然收入高,但没尽到赡养义务。在这个情况下,二女儿和小女儿的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大女儿的儿子因为代替已故的母亲继承,所以是代位继承人。小女儿的女儿不是转继承人,因为她是在继承开始后去世的。而养子因为未尽赡养义务,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得到较少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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