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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比赛题库
1,150
多选题

8、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
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
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
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CD

解析:


首先,让我们来分析这个法律问题。这里涉及到的是质权的相关知识,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现在,让我们逐一解析每个选项:

A: 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这个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第三人(在这个案例中是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地接受了出质物(电动车),并且该出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那么第三人可以取得质权。

B: 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这个选项是错误的。虽然甲未经乙的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但由于丙是善意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丙仍然可以取得质权。

C: 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选项是正确的。作为债权人,甲在占有乙的电动车期间,有义务妥善保管该财产。如果电动车因甲的过错而毁损或灭失,甲应当对乙承担赔偿责任。

D: 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这个选项也是正确的。如果电动车在丙占有期间毁损或灭失,由于丙是质权人,乙可以要求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知识点,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生动的例子来解释:

假设你有一辆自行车,你把它借给你的朋友甲。甲又把自行车借给他的朋友乙,但乙并不知道这辆自行车是你的。后来,乙不小心把自行车摔坏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乙是善意的,他可以取得质权。但是,由于甲在借用自行车期间有责任妥善保管,如果自行车是因为甲的疏忽而损坏的,甲需要向你赔偿。同时,你也可以要求乙赔偿自行车的损失,因为乙在占有期间也有责任妥善保管。

这样,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质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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