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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机动车栏板(含盖)高度不应超出GB1589规定的限值。货车、挂车的栏板(含盖)高度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含盖)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50mm。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挂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不超过±3%或±150mm,即为合格。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7258、GB1589规定的限值,且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不超过±3%或±150mm。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重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外廓尺寸实测值,只须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不超过±3%或±150mm。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车身颜色和车辆外形具有允许自行变更的情形视为合格
对重中型挂车,在平整场地上使用钢直尺,在距地1.5m高度内,测量第一轴和最后轴上方的车身两侧对称部位的高度。
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都不需要进行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对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属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项目增加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不合格项目复检时应再次确认车辆识别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