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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铁路工作人员和进入车站区域作业的人员及携带品通过旅客安检通道进入站内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严禁未经安检从出站口进入车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客运车站强化封闭式管理,严禁旅客从车站两端及非正常进站通道进入车站区域。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车站明确专人负责,对物品出入库、流向进行详细记录。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在列车上查获的禁限物品由列车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并根据物品性质按站车交接程序向前方停车站或车站派出所移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或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证明时,车站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或托运。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旅客、托运人或其他人员拒绝配合安检的,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办理托运或寄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免检或物品携带方、托运人自检的,由物品携带方、托运人提交相关证明,车站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当场开包检查或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移至适当场合检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对通过安全门报警的旅客,手检人员应重点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 因安检工作损坏旅客物品时,应当按照铁路旅客携带品损失处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实行安检业务外包的,由车站组织外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