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涉(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气)等危险介质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有毒气体报警仪是否完好有效、是否使用防爆工器具、管道、设备内有毒介质是否卸净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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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的外墙有门窗洞口的;或无门窗洞口但墙体不属于耐火极限不低于 3 小时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墙的,判定为重大隐患。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企业落实控制室、机柜间等重要设施防火防爆的安全防护要求,在火灾、爆炸事故中,能有效地保护控制室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控制室及机柜间内重 要自 控 系统 、设 备 设施 的 安全 。涉 及 的国 家 标准 包 括《 石油 化 工设 计 防火 规范 》
16 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 )》( )对防爆区域的分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防爆区域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如 2008 年 8月 26 日,广西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厂乙炔气泄漏并发生爆炸,造成 21 人死亡,60多人受伤,事故原因之一是罐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物料泄漏没有被及时发现。2017年 6 月 5 日,山东临沂金誉石化公司一辆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引起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据分析,引发第一次爆炸可能的点火源是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生产值班室内在用的非防爆电器产生的电火花。爆的要求;
7.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因缺少螺栓、缺少封堵等造成防爆功能暂时缺失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本条款中规定的国家标准是指《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爆炸性环境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和《爆炸性 气 体 环 境 用 电 气 设 备 第 16 部 分 : 电 气 装 置 的 检 查 和 维 护 ()》()。其中,《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要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按照上述法规标准要求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检测报警装置设置的内容包括检测报警类别,装置的数量和位置,检测报警值的大小、信息远传、连续记录和存储要求,声光报警要求,检测报警装置的完好性等;《爆炸性环境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3.企业可能泄漏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释放源设置了检测报警器,但检测报警器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判定为重大隐患。
2.企业设置的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种类错误( ),视为未设置,判定为重大隐患。
2.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的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判定为重大隐患。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从源头控制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在役化工装置本质安全水平。一些地区部分早期建成的化工装置,由于未经正规设计或者未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导致规划、布局、工艺、设备、自动化控制等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安全风险未知或较大。2012 年 6 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 )要求,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消除安全设计隐患。2013 年 6 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明确要求,“( )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原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规定的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 )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 )行业、专业资质甲级”。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也应按照相应的要求执行。如 2012 年,河北赵县“2·28”重大爆炸事故企业克尔化工有限公司未经正规设计,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设备管道、安全设施、自动化控制等均存在明显缺陷。《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因此,本条款中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是指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 )的通知》(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 )的通知》( )等相关文件被淘汰的工艺、设备,各地区也可自行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如山西晋城“5·16”事故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间接焦炭法生产二硫化碳,该工艺生产过程中易发生泄漏、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突出。
371工设计防火规范》( )和《建筑设施防火规范》( )。其中,《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第 4.1.6 条要求,“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因此石油化工企业及其他按照《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设计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均严禁地区架空电力线穿越企业生产、储存区域。其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则应按照《建筑设施防火规范》( )第 10.2.1 条规定,“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 ),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表 10.2.1 的规定。35kV 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 200m3或总容积大于 1000m3 液化石油气储罐( )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0m”执行。
4.卧式全压力储罐未设注水设施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当全压力式储罐发生泄漏时,向储罐注水使液化烃液面升高,将泄漏点置于水面下,可减少或防止液化烃泄漏,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丙烯、丙烷、混合 C4、抽余 C4 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未设注水设施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5.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判定为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要求,“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和“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因事故后果严重,各储罐均应设置紧急停车系统,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对与上游生产装置直接相连的储罐,如果设置紧急切断可能导致生产装置超压等异常情况时,可以通过设置紧急切换的方式避免储罐造成超液位、超压等后果,实现紧急切断功能。2010 年 7月 16 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 22330.19 万元。此次事故升级的重要原因是发生泄漏的原油储罐未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原油从储罐中不断流出无法紧急切断,导致火灾扩大。2010 年 1 月 7 日,兰州石化公司合成橡胶厂 316#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6 人死亡、1 人重伤、5 人轻伤,由于碳四物料泄漏后在防火堤内汽化弥漫,人员无法靠近关断底阀,且事故储罐未安装紧急切断系统,致使物料大量泄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