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2006年4月19日,某树脂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甲苯,人工操作,没有通风设施。员工方某发生疑似急性甲苯中毒,4月20日经诊断为“轻度甲苯中毒”。经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未组织操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设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资料;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人员未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该公司使用的有机溶剂甲苯不属于高毒物品,不需要向安全监察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解析:**
该判断题的答案为**错误**。理由如下:
1. **甲苯属于高毒物品或严格管控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以及后续相关职业病防治法规,甲苯被列为需要重点监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虽然在不同版本的目录中分类可能有所调整,但在职业卫生管理实践中,甲苯因其显著的神经毒性和生殖毒性,始终属于重点控制的化学有害因素。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否属于“高毒”目录,只要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履行申报义务。
2. **法定申报义务不分毒性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包括2006年当时适用的版本及现行版本)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现职能多已划转至卫生健康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视具体时期和地方法规而定,但核心是**必须申报**)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 法律并未规定只有“高毒物品”才需要申报,而是规定**所有**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的因素均需申报。
* 题干中声称“不属于高毒物品,不需要……申报”,这一逻辑本身就是错误的。即使某种物质未被列为“高毒”,只要它是法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就必须申报。
3. **案例中的违法行为佐证**:
题干中明确提到“该公司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这正是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查处的违法行为之一。如果不需要申报,那么“未申报”就不构成违法事实。因此,从案例描述的反面也可以推断出:该公司**应当**进行申报而未申报,违反了法律规定。
**结论:**
无论甲苯是否被严格定义为“高毒物品”,作为明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题干中“不需要向安全监察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的说法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该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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