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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作业风险根据不同类型工作可预见安全风险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一到五级。
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地市(县)公司级单位作业风险内容由安监部门汇总后在本单位网页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各工区、项目部等二级机构均应在醒目位置张贴作业风险内容。
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110千伏以下电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首次作业属于四级风险作业等级。
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二级风险作业,风险管控措施应由地市级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审核;工程施工作业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审核。
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作业计划实行刚性管理,禁止随意更改和增减作业计划,确属特殊情况需追加或者变更作业计划,应按专业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作业风险评估定级完成后,作业单位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和风险评估定级的内容制定管控措施,编制审批“两票”“三措一案”。
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因现场作业条件变化引起风险等级调整的,应重新履行( )、( )、( )和管控措施制定审核等工作程序。
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作业风险定级应以每日作业计划为单元进行,同一作业计划(日)内包含( )、( )风险工作时,按就高原则确定。
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风险公示内容应包括:( ) 、风险等级、风险因素、作业单位、工作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到岗到位人员信息等。
依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各单位、专业、班组应充分利用工作例会、班前会等,逐级组织交待( ) 、( ) 和( ) ,并通过移动作业APP从上至下将“四清楚”(作业任务清楚、作业流程清楚、危险点清楚、安全措施清楚)任务传达到岗、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