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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营业单位日均运输收入进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每日运输进款上汇;50万元至100万元(含50万元)的,(<--NRC-->)运输进款上汇;10万元至50万元(含10万元)的,(<--NRC-->)上汇;1 万元至10万元(含1万元)的(<--NRC-->)上汇;1万元以下的(<--NRC-->)上汇;遇节假、双休日顺延。各营业站(车间)必须在月末做好加汇,即月末两天逐日上汇。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关于公布《合肥站客运音视频记录仪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站营〔2022〕201号)对涉及车站安全、站车交接分歧、旅客纠纷、旅客失信行为、旅客伤害、旅客投诉或关系旅客和工作人员权益等情况的音视频记录应在取证后(<--NRC-->)内及时复制到专用的存储设备,单独保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关于重新印发《合肥站动车组列车晚点应急供应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合站营〔2020〕113号)因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影响,造成动车组列车晚点<--NRC-->以上且逢餐点(11:30~13:00、17:30~19:00)时,车站向晚点列车上旅客提供免费饮食品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关于印发《合肥站站台非机动车作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合站营〔2019〕71号)配送小车货物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底面以上1.4米,宽度不得超过底板两侧各(<--NRC-->),并且捆绑牢固,避免途中掉货。其他非机动车装载加固措施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防止货物发生脱落。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关于印发《合肥站站台非机动车作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合站营〔2019〕71号)配送小车货物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底面以上<--NRC-->,宽度不得超过底板两侧各10厘米,并且捆绑牢固,避免途中掉货。其他非机动车装载加固措施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防止货物发生脱落。
上海铁路局合肥站关于重新印发《合肥直属站客运电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站营〔2017〕256号)在用的客运电梯(<--NRC-->)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关于明确客运信息上报有关规定的通知》(合站营〔2018〕25号)各车间(站)负责人(或值班干部)将重要信息在事发后20分钟内、一般信息在事发后(<--NRC-->)分钟内上报安全生产指挥中心邮箱(CZHF100)和营销科邮箱(CZHF19)。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关于明确客运信息上报有关规定的通知》(合站营〔2018〕25号)各车间(站)负责人(或值班干部)将重要信息在事发后(<--NRC-->)分钟内、一般信息在事发后40分钟内上报安全生产指挥中心邮箱(CZHF100)和营销科邮箱(CZHF19)。
各行车车间(站)每月全面清查一次行车备品,并在备品箱(柜)内(<--NRC-->)上登记,清查完毕按规定加锁加封。到期或损坏的行车备品,应及时更换,确保状态良好。
间(站)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维修作业录音记录进行抽听,每旬不少于3次,将抽听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记录在(<--NRC-->)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