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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维修天窗综合利用且使用路用列车时,最晚不迟于维修作业开始前4小时由登记站组织维修单位召开维修协调会。
工程线与营业线接轨时,隔开设备及临时车挡、大门、栅栏等重点区域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具备高清、夜视和手机APP实时查询功能),并将监控终端接入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不需接入接轨站行车室。
春运、节假日停止天窗期间,可根据旅客列车开行方案和设备检修需求适当安排维修天窗,具体在春运文件和月度施工计划中明确。
工程线与营业线接轨时,必须设置工程线隔开设备(特指安全线、隔开道岔、脱轨器),确保工程线内一旦发生车辆遛逸、脱轨,不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其中,临时工程线路应在站内接轨,并设置安全线。
高速铁路维修引导系统、时钟、广播、监控、照明灯客服设备为比照邻近营业线施工。
行车部门应加强施工期间行车组织和调度指挥,无联锁条件下接发列车,站长(副站长、运转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应到岗监督作业,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派遣工和业务外包用工应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上述劳务人员单独上道作业。
对不遵守铁路施工安全规定,影响铁路行车安全及运输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按照《铁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营业线施工应认真执行铁路防洪工作管理相关规定,落实防洪措施。
施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推进资料管理信息化。未实现信息化前,施工方案及审查、审定记录由主管业务部室保存,施工安全协议由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保存,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施工会议记录由车务段(直属站)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