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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应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在该机车车辆()以外通过。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工作场所不得违规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各生活、生产场所按规定配置完好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高温设备、设施旁需张贴()的警示标识。发热部件有较高温度时,切勿身体裸露部位直接接触,防止灼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防止触电伤害电器或线路拆除后,裸露的线头必须采取<--NRC-->措施。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防护人员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严禁擅自离岗、严禁中途擅自换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防护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临时离开岗位时,原则上应通知人员停止作业,人员机具下道至安全地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防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护人员不作业、作业人员不兼任防护”的规定。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发现人员触电,应立即将触电者身体与电源脱离。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以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八防”通用措施》(上铁安监〔2021〕193号)规定,发生事故对接触网进行抢修时,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入事故现场触及故障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