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黔农村村通普惠金融服务点运营管理指导意见(暂行)黔农信办发〔2022〕6号,村村通服务点的运营管理主要依赖于几级管理体系?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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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管理意见》(黔农信办发〔2023〕21号),除固定资产贷款的建设期外,中长期贷款(不含30万元以下的农户贷款)应严格制定分期还款计划,要求至少每()偿还一次贷款本金,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金的()。分期还款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调整。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重点 关注行社管理暂行办法》(黔农信办发〔2021〕171 ),对因盘活不良贷款、涉案贷款而实施重组大额贷款,影响各类考核的,经( )备案同意后给予容忍。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 风险管理政策指引(试行)》(黔农信办发〔2016〕510 ),对集团客户授信的总体限额不得超过行社资本 净额的( ),集团单一成员客户限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的( )。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 风险管理政策指引(试行)》(黔农信办发〔2016〕510 ),以房产(含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商业 楼宇、商场或商铺作为抵押的,抵押率一般不超过( ), 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最高不得超过( )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 风险管理政策指引(试行)》(黔农信办发〔2016〕510 ),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 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该剩余年限原则 上不得少于( )年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责任人问责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信办发〔2023〕49号),自( )起新增信贷资产(按省联社相关规定)形成不良的,应从重处罚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责任人问责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信办发〔2023〕49号),个人客户信贷资产发放后( )个月内本息逾期或形成不良的,应从重处罚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责任人问责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信办发〔2023〕49号),责任人对不良信贷资产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后( )日内,向做出处理决定的问责委员会申请复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责任人问责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信办发〔2023〕49号),在完成责任认定后()日内完成责任追究。对处以经济赔偿追究的,给予责任人()日清收处置期,处置期届满仍未收回的,按要求进行赔偿。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责任人问责管理办法(2023年版)》(黔农信办发〔2023〕49号),因信贷业务违规(一般过失责任除外)被问责后( )年内再次违规发放信贷资产形成不良的,应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