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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题库《综合理论》
350
单选题

339.朱某挪用公款40万元,交给其弟弟做假酒生意,一个月后出于恐惧又将赃款悄悄退回单位。朱某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形态认定。 ### 1. 核心考点分析 * **罪名**:挪用公款罪。 * **关键行为**:朱某将公款40万元挪出,并用于“做假酒生意”(即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 * **后续行为**: 一个月后因恐惧将款项退回。 * **争议点**:事后归还是否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 ### 2. 法律解析 **第一步:判断犯罪是否成立及完成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在本案中: 1. **主体**:朱某(隐含为国家工作人员,否则不构成此罪)。 2. **行为**:挪用公款40万元。 3. **用途**:交给弟弟做假酒生意。这属于**进行非法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酒)或**营利活动**。 * 如果是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只要公款被挪出并实际用于该用途,无论时间长短,均构成犯罪既遂**。 * 即使不认定为非法活动,40万元也属于“数额巨大”,且已实际脱离单位控制由个人支配,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 **第二步:分析“事后归还”的性质** * **犯罪既遂的标准**:挪用公款罪是**行为犯**(也有观点认为是状态犯,但通说认为一旦公款被非法挪用并脱离单位控制,即构成既遂)。当朱某将40万元取出并交付给其弟弟使用时,公款的所有权虽未转移,但**使用权已被非法侵害**,犯罪结果已经发生,因此犯罪已经**既遂**。 * **归还行为的定性**:朱某在一个月后因恐惧将赃款退回,这属于**犯罪既遂后的退赃行为**。 * 退赃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能改变犯罪已经既遂的事实**。 * 它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未完成之前),而此处犯罪已经完成。 * 它也不是“犯罪未遂”或“预备”,因为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并造成了法益侵害。 ### 3. 选项辨析 * **A. 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朱某已经实施了挪用行为,远超预备阶段。 * **B.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朱某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完成,法益侵害结果(公款被非法使用)已经发生,不存在中止的时间条件。事后归还是不恢复原状的问题,而非阻止结果发生。 * **C. 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朱某已经成功挪用并使用了公款,并非“未得逞”。 * **D. 犯罪既遂**:朱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非法/营利活动,行为已完成,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且已达到既遂状态。事后归还不影响既遂的认定。 ### 4. 结论 朱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且已实施完毕,属于犯罪既遂。事后退款仅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故正确答案为 **D**。

相关知识点:

挪用公款既遂,退回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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