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05.市西区公安分局治安联防队队员周某抓获了有行窃嫌疑的盖某,因盖某拒不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周某用木棍将盖某殴打致伤。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
市公安局
B
区公安分局
C
区治安联防队
D
联防队队员周某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国家赔偿法》中赔偿义务机关认定的法律题目。以下是详细的解析:
### 核心考点
本题主要考查**行政委托关系中的国家赔偿责任主体认定**。
### 详细解析
1. **确定行为性质与法律关系**:
* 治安联防队通常不是独立的行政机关,不具备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
* 在本案中,市西区公安分局治安联防队队员周某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抓获嫌疑人员)造成的损害。治安联防队往往是受公安机关(即区公安分局)的委托或指派协助维持治安。
* 根据行政法原理,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在本题情境中,治安联防队是受**区公安分局**委托或领导进行治安管理的辅助力量。因此,其队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应由委托方即**区公安分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3. **排除其他选项**:
* **A.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是区公安分局的上级机关,除非是经过复议且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等特定情况,否则一般不直接作为初始侵权行为的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区公安分局是直接委托/领导机关,应由其承担责任。
* **C. 区治安联防队**:治安联防队不具备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 **D. 联防队队员周某**: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机关,而非具体的工作人员。虽然周某是直接侵权人,但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其所属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赔偿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但这属于内部追偿关系,不影响对外赔偿义务主体的认定。
### 结论
综上所述,治安联防队受区公安分局委托行使职权,其队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应由委托机关即**区公安分局**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故正确答案为 **B**。
相关知识点:
治安联防致伤,分局担赔偿责
题目纠错
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题库《综合理论》
相关题目
单选题
45.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委员会或者()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代表提议。
单选题
44.下列选项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的人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选举。
单选题
4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
单选题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单选题
40.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39.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单选题
38.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单选题
37.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36.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